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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非法回收渠道 推动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06月05日浏览次数:6649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铅酸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秘书长吴小云日前在出席2015(第十届)上海铅锌峰会时就再生铅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了精彩的演讲。

    吴小云首先介绍了再生铅行业的形成历史,说到目前再生铅行业陷入的困境,他表示,《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中对再生铅企业的规模和单体设备都有要求,要求企业做大做强,但由于无原料保障,导致开工率严重不足,企业亏损,做强做大成了一句空话。

    而导致目前再生铅行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吴小云认为,一是由于再生铅企业规模盲目扩张,处置规模远超企业所在地区周边区域内废蓄电池的发生量;二是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再生铅行业的建设;三是回收制度存在缺陷,由于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之间的交付和回收义务不明确,给非法回收商有钻空子的空间。

    “非法回收渠道掌控着全国废铅酸蓄电池、60%的发生量,其中大部分流向了三无企业,造成合法企业‘少米下锅',甚至是‘无米下锅'的现象。”吴小云无奈的说到。

    对于目前再生铅行业发展中的难题,吴小云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建议,企业在制定规模上,以周边600~800公里范围内可收集到的废铅酸蓄电池发生量作为规模的依据(包括未来5年可预计的增量),这样在原料数量和运输成本上能够较好地确保企业效益。其次,在企业选址以“禁湖泊、远河流、靠沿海”为宜,降低环保事故和周边积累性铅污染的程度。同时,他建议摒弃不科学的“废水零排放工艺”,正确理解《准入》所要求的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之含义,积极制定废水循环再利用之路线,然后达标排放。最后,他建议制定回收制度,杜绝非法回收渠道。他指出,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在消费流通领域内,政府应制定“以旧换新”制度,要求消费者、零售商必须做到“销一收一,以旧换新”,并将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交给批发商或再生铅企业,禁止消费者、零售商擅自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从法律层面杜绝非法回收渠道的存在,从而确保再生铅企业“有米下锅”。他提出,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区域性产业联盟合作,加快建立区域性回收体系,推动政府出台相关回收制度。

    “再生铅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产业链上的支持;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更需要自身行业的自律。”吴小云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