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2015年03月13日浏览次数:2624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根据《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核发程序,方便各鉴定站办理证书,提高工作效率,各鉴定站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证书:

一、鉴定前备案

鉴定站实施鉴定15日前,将本次鉴定的职业(工种)、级别、时间、地点和鉴定人数(理论和实操分别描述)以传真形式报有色金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备案。(具体格式请参照“鉴定备案”模板)

二、证书数据录入及预审

1.鉴定站进行鉴定时需将参加鉴定人员的详细信息录入到《考务管理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信息应包括: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职业(工种)、鉴定级别、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所在单位、考试类型、考试类别、参加工作时间、考生来源、本工种工龄、同工种证书(如有)、准考证号、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成绩、评定成绩、原证书编号(如有)、原职业(工种) (如有)、原级别(如有)。

2.一个鉴定批次结束后,鉴定站将本次鉴定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使用《考务管理系统》的证书管理功能模块 “上报证书数据”功能生成证书数据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鉴定中心(cntrc@263.net)。

3.鉴定中心对接收到的证书数据进行预审,预审中发现错误时,传真通知到鉴定站,限期改正后鉴定站重新报送证书数据文件;鉴定中心预审合格后,传真通知鉴定站正式提交办理证书的材料。

三、证书办理提交材料

在先期发送的证书数据经鉴定中心预审合格后,鉴定站办理证书时还应提交下述材料,并确保提交材料准确无误。

1.加盖鉴定站公章的“办证申请书”,内容包括对本次办证人员的培训情况(各职业(工种)的培训地点、时间、人数、使用教材、教师等)、鉴定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考评人员聘用、质量督导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明确各等级人数、总人数。(具体格式请参照“办证申请书”模板)

2.加盖鉴定站公章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名册由“考务管理系统V2003版”打印)。

3.加盖公章的本次鉴定各职业(工种)、各等级理论考试试卷及答案(含电子版)。

4.与办证人员对应的人员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3.2cmx3.9cm)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照片按职业(工种)鉴定级别分开,同一职业(工种)同一鉴定级别内按照姓氏拼音排序。(具体格式请参照“照片粘贴”模板)

5.与办证人员对应的“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注:申报表后需附加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按照办证人员的鉴定级别和职业(工种)的顺序排序。

6.现场参加质量督导的质量督导员填写的“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导报告”。

7.邮寄单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鉴定备案”模板、“办证申请书”模板、“照片粘贴”模板、“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导报告”、邮寄单等表格材料请点击附件下载。

四、发放证书

证书制作完毕后鉴定中心通知鉴定站取回证书和申报表。如需邮寄请特别说明并填写“邮寄单”,传真至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