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管理规定 2015年03月13日浏览次数:2125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第一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两种类型。职业技能鉴定站采用有色金属行业鉴定考核试题。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国家、行业指导中心统一题库中选取采用。试卷上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实行专人、专职负责制。一般在考试前根据鉴定计划向鉴定指导中心呈报鉴定工种、等级、人数。试卷由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开考前试卷袋启封,必须要有二个以上考评员在场。如发现试题泄密,应及时报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请示处理。

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试卷领取、制作及发放程序。试卷领取、开启实行多人签字负责制。试卷泄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上报上级鉴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每次鉴定结束后,鉴定站按时将鉴定试卷上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任何单位、个人不能擅自留存、扩散试题、试卷。试卷由专职人员统一报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阅。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第六条  单位、职工如发现试题泄漏情况,可直接向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或鉴定站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培训服务中心。